办案概况:
- 案件类型:民间借贷纠纷
- 标的额:116万
- 结案形式:调解成功
- 委托时间:2023-12-20
- 结案时间:2023-12-25
- 案件编号:MSAJ-20231220-3587
办案方法:
当事人通过朋友结识了对手,而对手却以周转资金的原因向当事人借款。在借款过程中,双方约定每月支付利息,并将房本作为抵押物交由当事人保管。对手声称最多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还清贷款,而在十月份借款的情况下,对手已经向当事人支付了16万元,并表示这部分款项是利息。然而,一旦对手逾期未还款后,便没有继续履行还款义务。当事人迫于无奈,决定追讨欠款,但对手却以没钱为由一再推辞。对手作为一对夫妻,当初为了办理贷款银行手续,他们还进行了一场假离婚,确保房产都过户在女方名下。而现在,对手声称要卖房来偿还欠款,并宣称已经找到了买家。这种情况下,当事人面临着一个严峻的问题。对手明显以虚假借口逃避还款责任,其涉嫌诈骗的嫌疑不能被忽视。当事人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。首先,当事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,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采取的法律行动。如果对手涉嫌欺诈行为,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追回借款并追究对手的法律责任。而且,由于对手已经抵押了房产,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将房产加以保全,以确保欠款能够得到偿还。其次,当事人可以积极收集与借款有关的证据,包括借款协议、还款记录、通讯记录等,以便在法律程序中使用。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对手确实向当事人借款,并且对方在规定时间内还款了一部分。此外,当事人应该与对手保持沟通,并采取一切可能手段争取追回借款。只要对手声称已经找到买家准备卖房,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明,包括房屋买卖合同、买家的资金证明等。当事人不应轻易相信对手的说辞,必须持续关注和监督对手的行动。如果对手只是借此推迟还款,那么当事人需要及时采取行动,以防止对手以变卖财产等方式转移资产。
评述&教育警示:
总之,当事人通过朋友认识对手后,借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。对手以“需要还别的贷款”为借口,借款后超出约定的期限未按时还款,这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。当事人应积极行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一纠纷。只有坚持维权,才能保护自身的利益,维护法治的尊严,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