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案概况:

  • 案件类型:民间借贷纠纷
  • 标的额:160万
  • 结案形式:胜诉判决
  • 委托时间:2024-08-14
  • 结案时间:2025-06-23
  • 案件编号:ZJ-BFX2024081403883


——从“合作”到“借贷”,证据链断裂、担保人脱责、高利抗辩……
一连串“死结”,正己律师用45页代理意见、3次庭审交锋,终让法院一锤定音:
“本金160万、年息14.6%,一分不能少!”


一、案情回放

2018年,闫先生与王某、徐某合伙承建南阳某高中教学楼,闫先生分20笔汇入100万。
2020年,项目完工未决算,三人签署《借款协议》:确认100万转为借款,年利率15%。
2022年,再签《结算协议》:本金100万+利息60万=160万,徐某连带担保。
然而,直至2023年,二人分文未付,担保人更以“保证期间已过”拒赔。闫先生无奈求助正己。


二、正己破局三步法

1. 定性——“投资”还是“借贷”?

班以勒、周仕帅律师梳理5份协议、20条转账记录,锁定2022年《结算协议》系“清算型债权确认”,不适用“利滚利”禁止条款,160万债权本金合法有效。

2. 定息——15%到底高不高?

援引《民间借贷新规》第27条,结合LPR四倍动态上限,主张2023年6月1日后利率下调至14.6%,既保住客户既得利益,又避免“超高利息”被法院腰斩。

3. 定责——担保人还能不能“逃”?

虽然最终因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,法院采纳了担保人抗辩,但正己律师通过“催款函+通话录音+现场送达”三重证据,为当事人保留了对担保人另案追偿的“尾巴”,最大限度降低损失。


三、判决结果(已生效)

  1. 王某10日内支付闫先生160万元;

  2. 自2023年6月1日起,以100万元为基数,按年利率14.6%计息至实际清偿日;

  3. 案件受理费2,900元,王某负担2,839.65元,闫先生仅象征性承担60.35元。


四、正己警示录

  • 协议“一句话”可能值百万——合作转借贷,必须写清“结算+利息+担保”三大条款;

  • 利率要“随行就市”——高于LPR四倍,法院不支持;

  • 担保期间“不等人”——一般保证6个月,连带保证6个月,债权人必须在此期间起诉或仲裁,否则担保自动“过期作废”;

  • 证据链“一个都不能少”——转账凭证、结算协议、催款记录,缺一项都可能让百万债权打水漂。


五、律师箴言

“商事合作最怕‘情谊式签约’,正己律师用专业把‘人情’变成‘法律’,把‘口头承诺’变成‘判决书’。
下次再签协议,先让正己过一眼——可能省下的,就是160万。”
——班以勒律师


【正己律师事务所】

只打“有准备”的仗,让每一份判决都能写进当事人的“人生账本”。